“新业态”群体的劳动保护不能缺位
来源:阳江日报     时间:2023-08-08 10:36:1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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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谈巷议

最近,笔者和一些快递小哥、送餐小哥聊天,发现他们大多是无劳动合同、无购买社保、无岗位培训的“三无”工作人员。作为“新业态”劳动者,他们一来上班就干活,干完活就月结工钱。表面上,他们和其他行业的劳动者的勤劳工作、挣钱养家没有区别,可是他们应有的社会福利却一直缺失——无劳动合同、无购买社保、无岗位培训,而且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缺乏、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。

近年来,以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为代表的“三新”经济蓬勃发展。与此同时,催生了一支庞大的新型就业群体,包括物流快递员、护工护理员、家政服务员、商场信息员、网约送餐员、网约车司机、房产中介员和保安、保洁员在内的新型就业群体。这些灵活就业人员正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。“新就业”的爆发式增长, 充分证明新经济已成为拉动就业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。在传统经济向新经济的转型过程中,也激活了更多就业领域,促进劳动者能力升级,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。

可是,由于“新业态”人群灵活性大,很难完全被覆盖,如何让这部分就业人群也能参保,纳入劳动保护和劳动培训,这需要我们在制度层面的设计与调整。一方面,应着重研究解决好当前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,强化劳动合同管理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。另一方面,在“新业态”群体相对集中的行业企业,定期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检查,加大劳动监察力度,以相关行业协会为平台,研究制定行业自律规范,明确平台管理方、代理第三方、劳动者等三方责任,切实维护好新型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。此外,针对“新业态”劳动者,有关部门应当送培训到人、到群体,形成岗位培训常态,如物流快递员、网约送餐员、网约车司机的交通安全培训应当常态化,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。护工护理员、家政服务员的培训要重在新方法、新做法的培训,把好的服务经验进一步推广。

应该说,高质量就业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。伴随着新就业人群的爆发式增长,“新业态”也面临诸多现实的障碍与挑战。这些问题不解决,则当前还算稳定的就业形势,也不可能行稳致远。凡事预则立,不预则废。因此,“新业态”群体的劳动保护不能缺位。各地各有关部门应针对新就业群体在劳动关系、收入保障、法律保护、岗位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在基层实践的基础上,总结提炼出针对性强、可操作的对策措施。并且,要建立健全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促进灵活就业规范有序发展,确保权益维护于法有据、有章可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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